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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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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县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区域排污总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指导开展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省、市、县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全县有关部门、乡镇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配合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苍南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无。

纳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水环境科、大气土壤科、审批科、生态综合科、苍南县环境监测站、苍南县固废处置和总量控制中心、苍南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和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845.67万元,支出总计4,845.6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96.85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45.6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84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6.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4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6.54万元,占59.57%;项目支出1,959.13万元,占40.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45.67万元,支出总计4,845.6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96.85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6%,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年中任务增加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9.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3.56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经费,从严控制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9.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51万元,占4.44%;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4,232.81万元,占95.56%;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1.1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年中任务增加资金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5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12.47万元,支出决算为323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8.51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6.72万元,增长497.94%。主要原因是:任务增加,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416.35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38万元,支出决算为59.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8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车辆报废更新。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44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137.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车辆报废更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59.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6.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法车辆报废更新。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报废更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8.08万元,支出29.01万元,完成预算的7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公车运维费。主要用于执法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中的机关运行经费仅指单位行政人员的日常运行支出,决算数中的机关运行经费为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日常运行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24.54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6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71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18%。组织对2021年度空气自动站建设(二期)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5.6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01%。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及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0万元,执行数为270.00万元,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生态满意度宣传,2021年生态满意度省调排名71名,比2020年前进2名;二是对2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1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进行奖励;三是对5个美丽生态苍南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积极建立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开展生态设计,为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下基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资金落实是根据各项工程进度情况安排,故上半年执行率偏低,没有达到时间过半执行率过半。下一步改进措施: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督促加快工程进度,提高资金月执行率。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项目名称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负责人黄望远项目起止时间2021.1-2021.12
联系电话0577-59863716地址灵溪镇环保大楼
项目实施概况一是通过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已项目化形式上报美丽苍南办,美丽苍南办与县财政局联合审核,并结合任务完成情况,依据《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下达补助资金;二是根据相关命名文件下达奖励资金。完成绿色学校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美丽苍南提升工程、生态设计和生态满意度考核奖励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270实际到位资金(万元)27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270其他270
实际支出(元)2700000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万元)实际支出数(万元)
支出合计27027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5393c8e9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有预算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5393c8e9
预算执行率≥95%该项目实际支出2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5393c8e9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合理合规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绿色学校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美丽苍南提升工程、生态设计和生态满意度考核奖励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5393c8e9
项目产出生态工程创建开展完成绿色学校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美丽苍南提升工程、生态设计和生态满意度考核奖励工作,为建设美丽浙江南大门做贡献。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5393c8e9
项目效益(效果)社会效益开展完成美丽苍南提升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2020














执行数2700000
自评总分100
项目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270万元,实际支出270万元,执行率100%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姓名职称单位
何佳颖生态综合科办事员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执行数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考核第二,首次夺得大禹鼎,一是完成12条易反弹河道整治销号,并对易反弹河道进行定期水质监测,全县河道水质不断巩固提升,未出现黑臭反弹被上级曝光督办问题;二是开展满意度宣传工作,2020年全省公众幸福感得分为87.81,实现连续两年分数提升。三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河长履职率不断提升。四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6个省级任务镇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管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过程中上级下达不同任务,故各具体项目的预算经费谋划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研判分析,完善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计划,力争资金预算精准安排。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项目名称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叶星星项目起止时间2021.01-2021.12
联系电话18305778000地址灵溪镇环保大楼
项目实施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五水共治重点工作,常年开展河道面上问题督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导评估及宣传,每月开展易反弹河道水质检测,同时集中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常态化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80实际到位资金(万元)8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80其他80
实际支出(元)800000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万元)实际支出数(万元)
支出合计54.9
支出合计7372.5
支出合计1.51.8
支出合计0.50.8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97b1c659
预算执行率≥95%该项目实际支出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97b1c659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管理制度本项目建立了五水共治(河长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97b1c659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合理合规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治水办日常办公18万.治水满意度和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宣传32万.重点河道水质监测5万2020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97b1c659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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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效果)社会效益项目绩效效果目标为“黑臭水体实现“不反弹”,全县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全县河网水质不断向好,治水成果长治久清,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实际未出现河道黑臭反弹,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创成美丽河湖3条,全县河道水质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全市上升4名。2020














执行数800000
自评总分100
项目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80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执行率100%。按照年初预算计划,顺利完成本年工作。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姓名职称单位
叶星星主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项目一个:环境保护与发展支出。评分82.4分,评价结果:良好。具体报告附后。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公开表.xls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环境保护与发展支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