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4/2022-673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烟草专卖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9月20日20时32分许,接举报线索,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中队联合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2937-3123号新天地某某物流点实行检查,执法人员依法从该某某物流点查获一件包裹。包裹内装有卷烟黄鹤楼(天下名楼)22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18条,长白山(777)11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6条,总计4个品种57条。该件包裹收件人为老陈,手机电话为19883272593,收件地址为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101号。现场检查时,该批卷烟当场无人认领,现场有见证人某某工作人员林某某在场见证,据林某某供述上述卷烟是从江苏淮安托运至浙江苍南。上述卷烟因运输时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上述卷烟被我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告知见证人,见证人表示无异议,不陈述、不申辩。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苍烟存通[2022]第10256号)。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及清点过程进行了拍照取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420号二楼稽查中队(电话:0577-68800612)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