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2-6728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苍南县生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农〔2022〕108号)文件精神,经业主申请、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审核后,共有4家规模生猪养殖场申报并通过审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方式:0577-68818303。
附件:2022年苍南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场汇总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