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核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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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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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教共体结对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及帮扶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7号)《2022年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苍教基〔2022〕68号)《浙江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加强跨区域教育共同体管理的补充通知》(浙财科教〔2022〕33号)等文件要求,苍南县教育局将于10月10日至15日对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情况进行核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评估对象

1. 8所与杭州市拱墅区结对的跨地区结对校;

2. 79所义务教育阶段县域、市域教共体结对校。

二、核验评估内容

1.跨地区结对校年度任务及加分项任务完成情况;

2.市域、县域教共体常态化运行任务完成情况。

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1、附件2。

三、核验评估程序

1.网络普查

各教共体结对校将大课表、同步课堂及网络研修等佐证材料在智慧云平台上传,线下教研、教师交流、师徒结对报道、课表等佐证材料在之江汇平台上传,所有佐证材料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上传,10-14日由教共体评估组进行网络普查。

2.现场抽查

县教育局组成评估组于10月17-21日随机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实地核验,其中网络普查优秀和不合格的学校为必查对象。

3.优秀示范课、公开课认定

(1)优秀示范课认定

每组结对校按学年开设同步课堂的10%推选优秀示范课,提交同步课堂教案、课件、视频链接地址至基础教育科,由教共体评估组审核确认后,颁发县级公开课证书,同时在学校核验评估中予以加分。

(2)公开课认定

授课教师开设3节及以上同步课堂,经学校申请,提交同步课堂视频链接、教案、课件至学区审核,学区汇总后报送基础教育科,由教共体评估组审核确认后,认定为1节县级公开课,同时在学校核验评估中予以加分。

4.宣传案例、场景设计视频(数字)故事评选

学校积极挖掘和培育典型,形成优秀案例、场景设计视频故事,案例或视频提交至基础教育科,教共体评估组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在学校核验评估中予以加分。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每校要求提交至少1个案例或场景设计视频故事,具体要求见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典型案例撰写要求(附件3)。

四、核验评估结果及运用

教共体工作核验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根据教共体工作核验结果评选出城乡教育共同体先进集体若干名,每对先进集体可推荐1-2名先进个人,由教共体评估组审核后确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同时分等次下发奖金进行表彰奖励。

在教共体工作中态度敷衍、不积极主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在上级考核中被扣分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在学校及校长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相关要求

请各教共体结对校协同完成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年度汇总清单(附件4)及教案、课件于2022年10月10日前提交学区普教干部,由学区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q688688@126.com,直属学校直接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苏琪(教育网688688),文件名为“支援学校+受援学校”。跨地区教共体结对校需整理好相关电子台账备查。



附件:1.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量化考核细则

          2.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跨地区教共体量化考核细则

          3.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4.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年度汇总清单

          5.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1-3.docx

附件4.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年度汇总清单.xlsx
      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