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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烟草专卖局
生成日期 2022-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卷烟认领公告(2022A093)

  • 发布日期: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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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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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6日15时19分,接举报线索,苍南县烟草专卖局第四专卖管理所联合苍南县运管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 份后,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北路嘉恒家居广场洲际酒店门口,执法人员依法对四件某某速运物流件进行检查,执法现 场有见证人朱某某在场,共查获卷烟长白山(777)200条,利群(西子阳光)10条,贵烟(萃)3条,好猫(细支长乐)8条,利群(楼外 楼)3条,玉溪(创客)2条,贵烟(跨越)119条,利群(江南韵)12条,天子(中支)8条,冬虫夏草(双中支)10条,七匹狼(英伦奶香)6条 ,泰山(金将中支)9条,共计12个品种390条卷烟,现场据见证人朱某某供述,上述卷烟分别是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托运至浙江省 苍南县。上述卷烟因运输时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 导批准,上述卷烟被苍南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 济途径告知见证人,见证人表示无异议,不陈述、不申辩。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苍烟存通[2022]第 10213号)。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苍南县金乡镇东升路36-40号苍南 县烟草专卖局第二专卖管理所(电话:0577-64467447)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 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