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6等地块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6等地块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20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16年12月提交成果。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引起部分地块布局及规划指标的不适用,规划结合近期宜山镇区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做出调整。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受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特编制《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6等地块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宜山镇地处苍南县东部,距苍南县城15公里,镇政府驻地宝山路115号。本次规划修改用地面积为10.22顷,为《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中的A-05、A-06、A-25部分及A-07、A-26等地块。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项目A-05、A-06、A-07地块现状范围内主要为旱地、水田,其间点缀着零星居住用地;A-25、A-26地块现状范围内主要为工业用地、水田及水域。项目周边龙金大道、宜山大道东段均已建设完成,宜山大道西段尚未贯通。本项目周边范围水系较为发达。
三、规划情况
(一)上位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衔接《苍南县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2016)、《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在《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A-05、A-06、A-07、A-25、A-26地块大部分为建设用地,含少量基本农田。但本次规划范围内近期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苍南县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2016)用地分类标准采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A-05、A-06、A-07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公共绿地、普通仓储用地、防护绿地;A-25、A-26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二)修改前控规情况
1.《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
在《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宜山镇性质定位为国家级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温州市域纺织产业基地之一,苍南北部城镇群重要的工贸城镇,富有水网平原特色的宜居城镇。
在用地分类标准方面,《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采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规划生产设施用地37.41万平方米,占城镇建设用地的8.96%。规划期内逐步迁移现状镇区内零散分布的工业企业至宜山工业区,生产设施用地沿龙金大道向西向南轴向块状发展,形成一定规模镇级工业区。规划仓储用地4.02万平方米,规划贯彻集中布局的原则,现状仓储用地外迁至龙金大道西侧地块集中布局,结合工业区、车站,发展以纺织品为主的集储运、配送功能的物流中心
四、拟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修改衔接宜山城镇开发边界线,对边界用地进行增减。在此基础上,为对宜山镇新洋村B地块(镇区外,位于灵龙大道龙金大道交叉口西北侧)水域占用进行增补,本次规划修改拟将A-05、A-06、A-07部分地块调整为河流水面,拟将A-06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规划保留A-25地块(原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状河流,按建设需要划分为A-25-01、A-25-02、A-25-03地块。地块重新划分后,深化各个地块规划指标。
修改前后A-06等地块指标比对表:
注:地块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执行
五、修改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03.建设部146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0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 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06.《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5)
07.《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08.《苍南县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6)
09.《苍南县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
10.《苍南县宜山镇C-5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2)
11.其它相关规划、法规及温州市和苍南县的相关政策文件等。
六、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4、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