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等文件精神,苍南县2020年度第二批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拟发放海洋捕捞渔船70艘,583.48万元,现依规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64706226。
特此公示。
附件: 苍南县2020年度第二批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拟发放渔船名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