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马站镇G-1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2022年10月11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目标,结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53号)文件精神,苍南县先后制定出台《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苍南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苍南县学前教育扩容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内容。
苍南县学前教育扩容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将建设7个子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马站镇G-17地块,修改后将作为马站镇第二幼儿园,由于G-17地块在原控规中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与幼儿园的用地性质不相符,为保障马站镇第二幼儿园的建设,特编制苍南县马站镇G-17地块控规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马站镇霞峰村,为《苍南县马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G-17地块。G-17地块东北面为规划防护绿地(G-16地块)、蒲丰河,南侧为马站镇第二小学,西临规划道路——府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1004平方米(合16.5亩)。
(二)地块现状
G-17地块为水田用地,现地块内尚未进行任何开发建设,仅种植着蔬菜和果树。地块内有一条约4-5米宽的南北向村庄道路,垂直该村庄道路的是一条通往村民住宅区的东西向道路,较为狭窄。
(三)周边建设现状
近年来地块周边仅南面规划了一所马站镇第二小学,其余地块还是村庄原貌。由于府前路还未延伸至霞峰村内,目前通往马站镇第二小学的对外交通道路是由232省道边的一条两车道临时道路进入。待G-17地块建设时,建议增加对外交通道路的联系。
三、原规划情况
G-17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11004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为24米。
原控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如下:
四、规划修改内容
将G-17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为070102,编码为R2)修改为幼儿园用地(用地代码为080404,编码为A34),各项控制指标按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调整。
修改后G-17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备注 |
G-17 | 080404 | A34 | 幼儿园用地 | 11004 | 0.8 | 30 | 30 | 15 |
五、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
(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8年);
(四)《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年);
(五)《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
(六)《苍南县马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
(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八)《温州城市绿化实施细则》(2020年);
(九)《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
(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53号);
(十一)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六、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4、地块修改后图则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