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2-64228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2〕1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林丁柱、黄陈金记三等功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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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林丁柱,男,汉族,1979年7月18日出生,浙江苍南人,身份证号码:3**************3,现居住地:苍南县灵溪镇宫后陈小区2栋2单元202室,职业:渔民。

黄陈金,男,汉族,1979年2月17日出生, 浙江苍南人,身份证号码:3**************5,现居住地:苍南县赤溪镇中墩社区海滨村兴中路39号,职业:渔民。

2021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浙平渔80215”渔船值班船员黄陈金收到紧急求救信号,黄陈金第一时间向船长林丁柱报告,林丁柱立刻决定赶往出事海域救援。抵达现场后,发现一艘约7000吨级的运砂船严重倾覆即将侧翻沉没,船上数名船员正在拼命呼救,情况十分危急。林丁柱不顾危险驾船寻找合理位置,顶着巨大的风浪靠近施救,成功救起5名落水船员。苍南县公安局确认林丁柱、黄陈金的救人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林丁柱、黄陈金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决定给予林丁柱、黄陈金记三等功。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