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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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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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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曾仁海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内容。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自觉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并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的执法要求。二要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持“一盘棋”统筹,理顺执法体制,强化监管机制,加强资源统筹,以更强担当、更强力度和更强保障,着力破除行政执法改革的难点痛点,高质高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加快打造具有苍南辨识度的改革成果。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医保纾困·携手共富”行动方案(送审稿)》。为健全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 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温委发〔2021〕19号)、《温州市“医保纾困·携手共富”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医保局提交的《苍南县“医保纾困·携手共富”行动方案(送审稿)》,要求县医保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大提高了群众对医保纾困政策的知晓率,使符合政策的群众都能享受最便利的政策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二)要建立健全医疗、教育、就业、低保、慈善救助等政策闭环衔接,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同时要严把入口关,防止虚假骗保等现象发生。

三、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涉海涉渔领域“三强三促”系统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苍南县涉海涉渔领域“三强三促”系统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4)》,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会议强调:(一)由县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配合,以系统重塑的思维来抓治理,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纪律、最严的保障来加快“八大行动”落地见效。(二)要对照“八大行动”工作要求,拿出作战图、明确时间表,列出具体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清单,实行“挂账销号”,确保专项工作有力落实推进。(三)要把握当下“禁渔期”的窗口期,全面开展“三强三促”系统治理,突出行刑衔接,加大“三无渔船”等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有效有力推进系统治理、系统重塑。

四、会议研究了苍南县融媒体中心下属两家企业编制和人员身份事宜。为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干部队伍管理,会议原则同意县融媒体中心提交的《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实施方案(送审稿)》《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案(送审稿)》和《苍南县传媒文创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送审稿)》《苍南县传媒文创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方案(送审稿)》,要求县融媒体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涉及公司人员编制事项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涉及公司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等相关事项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国资办和县公投集团审批。

会议强调:(一)要突出稳定,对各类可能出现风险的人和事提前做好研判和处置预案,确保大局稳定。(二)要稳步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的计划安排、任务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三)要稳健经营,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提升企业管理经营水平,将此次企业改制和公司组建工作打造成国企改革的先进典型。

五、会议研究了2022年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用编计划事宜。2022年5月20日,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2〕22号)文件中明确:(1)苍南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数为9名;(2)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实行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3)各县(市、区)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预计6月25日前),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招生(招聘)公告。

为全面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招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实我县文化工作队伍,会议同意县文广旅体局提交的《关于2022年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用编计划的请示》,要求县文广旅体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配合做好风险研判、预案制定等,确保圆满顺利完成本年度招聘工作。

六、会议研究了2022年苍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事宜。为适应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举措》(中组发〔2022〕2号)、《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2〕20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配齐配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温民基〔2022〕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2022年苍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送审稿)》,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会议强调:(一)要组织好招聘工作,要通过此次招聘工作,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二)要科学把握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招聘工作。(三)要配套相应的管理规定,按照系统重塑的理念,统筹谋划,全面革新管理体制机制。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实施意见》。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我县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保障个人建房质量安全,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温住建发〔2021〕1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县住建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会议强调:(一)要积极吸取外地先进做法,以数字化改革思维打造我县个人建房批后监管一件事的多跨应用场景。(二)要加强建筑风貌管控,严格落实相关设计文本的审核把关。(三)各乡镇各部门都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全力推进实施意见的出台落地。

八、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房屋装饰装修备案监管指导意见》。为规范全县房屋装饰装修施工行为,加强对我县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保证建筑物外观的整洁和统一,保障房屋质量和使用寿命,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1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关于依法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苍南县房屋装饰装修备案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县住建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乡镇要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审批流程,通过制度的完善、监管的到位,最大限度防止房屋装饰装修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会议审议了《苍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要求各地自2017年第四季度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国家、省、市三级三调办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11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2〕411号)文件精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需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已于2022年4月15日起实施。为充分发挥调查成果的综合效应,实现成果广泛应用,助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会议原则同意县资规局提交的《苍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三调”工作的重要性,稳妥、及时地发布“三调”数据。(二)县资规局要与市三调办和龙港市做好充分对接,明确我县“三调”数据发布主体和口径。

十、会议研究了霞关港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事宜。鉴于霞关港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是推动霞关港大开发、推进绿能产业集聚大发展的重要支撑,项目建成后更是联通浙闽两省四市的出海大通道、旅游大通道、扶贫大通道,对促进绿能小镇与霞关港区经济建设、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结合县重大能源中心前期协调研究成果,为加快尽快推进项目的实施,会议原则同意县重大能源中心提交的《关于霞关港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事宜的请示》。会议明确:(一)由县海西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模拟业主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由县交投公司作为烟墩山港区开发主体开展相关工作。(二)由县重大能源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