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4/2022-6253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纤维支气管镜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难治性肺炎的疗效应用 | ||||||
项目编号 | 2021S36 | 公示期 | 2022年6月28日 | ~ | 2022年7月4日 | ||
完成单位 |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 ||||||
主要完成人员 | 郑姿姿、黄朝宗、章显敏、李统鹏 | ||||||
组织验收单位 |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 ||||||
验收时间 | 2022年6月25日 | 验收地点 | 行政中心3F-3会议室 | ||||
验收组成员 | 陈大庆、梁艳、许娟、丁春花、郑元回 | ||||||
验收意见 | 2022年6月25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的《纤维支气管镜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难治性肺炎的疗效应用》(项目编号为2021S36)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答疑、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该项目纳入了难治性肺炎患者50例,根据患者是否愿意接受支气管镜检查治疗分为A、B两组,其中B组25例,行常规抗生素及支持治疗,A组25例,在B组的治疗基础上联合纤维支气管镜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两组患者的基础资料比较无差异。对比两组观察结果发现:A组的治疗有效率、细菌培养转阴率与胸部X线影像吸收率高于B组,治疗后A组的WBC、PCT及PMN较B组下降明显。 3.该项目研究表明,在常规抗生素及支持治疗基础上,联合纤维支气管镜下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可以改善难治性肺炎患者的临床指标,促进患者康复。 4.该课题组已发表论文 1 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同意结题。 | ||||||
备注 |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3室 受理电话:68881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