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3/2022-6248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0〕29号)和《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技术改造(机器换人)财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苍经信〔2021〕16号),经研究,决定对技改项目完成且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验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2021年已备案未验收项目。
2.2022年备案项目,如已完成项目实施,可提出验收申请,一同参加验收。
二、验收安排
1.验收时间:暂定2022年7月开展现场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验收人员:苍南县经信局、审计公司、属地乡镇(平台)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验收要求
1.项目业主:提前准备好项目验收材料,确保验收材料真实性。并向县经信局提出验收申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集中验收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于2022年7月10日前送至县经信局投资科616室,逾期不再受理下半年技改项目验收;
2.属地乡镇(平台):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2022年下半年苍南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2)。
四、项目验收材料
项目现场验收时,企业需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附件3):
(一)验收资料
1.项目备案通知书(2份);
2.技改设备发票原件;
3.设备采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1份);
5.项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1份);
(二)审计资料
1.技改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1份);
2.技改项目固定资产盘点表(1份);
3.近三年单位已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1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实收资本明细表(1份);
6.2021年12月财务报表(1份);
7.付款凭证及付款单据复印件(A4纸,1份);
8.供应商明细账(1份);
(联系人:李白红 联系方式:0577-68881720)
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集中验收申请表
2.2022年下半年苍南县技术改造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3.项目验收材料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集中验收申请表
项目代码: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单位 已建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现提出验收申请,请组织( )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集中验收。
(联系人: 电话: )
申请单位(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年下半年苍南县技术改造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 |||||||||
序号 | 属地乡镇(平台)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备案时间 | 行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同一个项目实施涉及多个厂区的,请在“企业地址”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