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4/2022-6223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基于PDCA的持续质量改进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应用 | ||||||
项目编号 | 2020S17 | 公示期 | 2022年6月22日 | ~ | 2022年6月28日 | ||
完成单位 |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 ||||||
主要完成人员 | 金秀秀、林娜、章荷蒂 | ||||||
组织验收单位 |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 ||||||
验收时间 | 2022年6月21日 | 验收地点 | 行政中心7F-2会议室 | ||||
验收组成员 | 缪克强、高小茜、杨道纳、金理照、陈尔阳 | ||||||
验收意见 | 2022年6月21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的《基于PDCA的持续质量改进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应用》(项目编号为 2020S17)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答疑、质询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提供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 2.该项目通过选取2019年7月-2020年6月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实施抗菌药物PDCA管理前作为对照组,2020年11月-2021年6月实施PDCA管理后作为实验组,对比两组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结果:实验组门诊、急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均明显低于对照组。 3.该项研究表明了基于PDCA持续质量改进管理模式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该课题组已发表论文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 ||||||
备注 |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3室 受理电话:68881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