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2-6222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中星餐饮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该公司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件(苍市监处字〔2021〕603号)的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电话:0577-59871075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示范园区一路质检大楼
邮编:325800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