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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92/2022-6210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莒溪镇
生成日期 2022-06-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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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上村村兰雁阔等2户3间(其中一间大厅)危旧房拆建批复

  •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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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莒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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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上村村兰雁阔等2户3间(其中一间大厅)危旧房拆建批复

 

兰雁阔等2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苍南县危旧房拆建管理规定》和苍政办〔2014〕168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桥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核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莒溪镇上村村兰雁阔、兰雁荣2户3间(其中一间大厅)危旧房拆建,规划红线面积128.44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总建筑面积534.85平方米,底层不超过4.2米,第二层及以上不超过2.9米,顶层须采用人字型坡屋顶,按美丽居民施工图纸建设并做好外立面装修,土地坐落于莒溪镇上村村。

以上土地经批准后,土地性质与拆建前保持不变,建房户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拆建文件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启动建设的,原批文作废。

 

 

 

 莒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