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

  • 发布日期: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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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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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7 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的意见(试行)》(温教人〔2022〕22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发挥师德模范作用

1.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模范履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遵守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规定,争做“减负提质”排头兵。

2.热爱教育践行承诺。倡导骨干教师坚守教育初心,饱含教育情怀,常怀感恩之心,长期服务本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回报学校、回馈家乡。

二、坚持专业引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模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骨干教师须坚守教育教学第一线,按规定承担满工作量,模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退出学校领导岗位的骨干教师由所在学校(单位)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继续履行骨干教师职责。

2.发挥专业发展示范作用。制订成长发展规划,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现代教育理论水平。增强教科研能力,锤炼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优秀教师。

3.发挥交流支教先锋作用。积极承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支教、送教等工作任务。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或两所学校任教经历的骨干教师,须积极参加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工作,助力缩小教育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发挥教师成长引领作用。骨干教师在做好校内示范同时,须积极承担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骨干教师要设立省、市、县、校(有条件的学校要制定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条例)各级名师工作室,从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方面帮扶学员成长。

三、坚持立足本职,进一步突出岗位贡献作用

1.立足本校本职工作。骨干教师的主业务是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骨干教师应控制外出参加活动,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地研训机构组织的活动外,每学期外出活动不超过3次(每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对不能履行好本职工作,考核达不到优秀、良好档次的骨干教师须严格限制外出参加活动。骨干教师外出参加活动由所在学校审批,其中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到市域外参加活动,还须报经县名师办审批。严格执行外出讲座讲学取酬有关规定,工作日期间,在本县域或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讲座讲学不得取酬,县域外或工作职责外要严格按照标准取酬,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2.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推进本区域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当前,在“双减”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要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和作业管理改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青年教师提升培养工作,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水平等方面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成为教研组、班主任团队的引领者。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段长、行政干部等工作。在学校德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为学校改革与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优绩优酬,进一步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1.实施骨干教师目标年度考核。市教育局负责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市第二、三层次和县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县教育局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县教育局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各学校要成立骨干教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不能由人事干部单独审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当年度师德为不合格。学校相关处室在材料提供时审核不严或者帮助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多人出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学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考核细则见市(县)骨干教师目标考核标准。

2.加大骨干教师激励力度。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市“特支计划”温州名师、县“特支计划”领军名师、市三名、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县三名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不超过70%;市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市县新锐教师、县三坛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分别以市县考核结果为奖励兑现依据,学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享受考核奖和相应人才待遇,年度考核奖最多可发放14万(具体以《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准)。经考核不合格或调离教学(教研一线)岗位的(名校长调离校长岗位)或其他违法师德(法律)经纪委认定违规行为,不发放奖金,不予享受相应人才待遇。根据学校(单位)工作需要,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省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可以申请延迟退休。

五、建立骨干教师服务期制度。

建立健全骨干教师服务期承诺机制,骨干教师要严格履行服务期约定。第一、二、三层次(县人才层次)骨干教师服务期为十年;第四、五层次骨干及搜索服务期为六年;其他骨干教师服务期为三年。骨干教师离开本县或者调离本县教育系统的,不再发放与称号相关的任何奖励;骨干教师不在校长、班主任或教育教学一线的,不再享受相应奖励。服务期未满的不给予调离本县的批复。引进的骨干教师和本地培育的骨干教师服务期未满的,要辞职离开本县的,须在辞职前退回引进(入选)奖励、学年考核奖、住房保障等待遇,否则不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六、坚持守牢底线,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

健全骨干教师退出机制,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撤销,不再享受骨干教师相关待遇。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和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在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服务期未满,提出辞职的;

4.未按约履职且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正常流动的;

5.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生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连续两个年度非正常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7.违背教师思想政治标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9.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