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苍南县灵溪镇星语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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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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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星语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中心:

2022525日提出的民办学校名称(许可证编号:133032770002048)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525日受理。经审查,你提交的材料齐全,且基本符合变更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等规定,现决定对你已取得的苍南县灵溪镇星语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中心名称变更为苍南县灵溪镇星语康复培训学校,许可证号:133032770002048。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本决定书同时送达。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局等部门办理上述变更事项登记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收益金及税收问题的请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