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20524-0029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6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灵溪分中心
联系方式:0577-688155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李运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灵溪镇磉河路14号 | 330327001091JC00550F00010001 | 47.20/137.42 | 农村宅基地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