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等文件精神,苍南县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第一批)拟发放海洋捕捞渔船495艘,金额5609.15万元。依照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共五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470622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特此公示。
附件: 苍南县2020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第一批)拟发放渔船名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