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330327202100029号)的公告
因建设单位苍南县基督教钱库福音堂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数据有误,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29号),现给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29号)及其相关附件、附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公开发布)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