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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镇面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城镇延伸,现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各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30日。若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李敏县,联系电话:0577-68895808,传真:68706155,邮箱:396998182@qq.com,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附件:关于县域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县域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9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30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