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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我县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保障个人建房质量安全,有效管控违法建设行为,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31日。
联系人:李秀银(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3780185900。
附件: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1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