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藻溪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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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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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省、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藻溪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征求意见,欢迎各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4日。若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于202252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刘荣敏,联系电话:0577-68706191,传真:68706155,邮箱:229717014@qq.com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附件: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藻溪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第一批)(意见征求稿).doc   

      苍南县藻溪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wps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6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4日,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藻溪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