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及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发布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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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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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地处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B-02地块,位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的地区,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场地类别为三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幼儿园活动用房三层,局部四层,无地下室,食堂、多功能厅二层,局部地下室一层;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392.14㎡,工程造价:2359.76万元,建筑高度16.35m,工期460天。

建设单位: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苍南县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工程名称:灵溪镇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为总承包叁级,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主要管理制度如下:

施工管理机构建制

针对该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紧的特点,为实现本工程施工,我公司将调派具有创优夺杯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部,同时由公司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的朱海清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和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部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实施全面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以高质量、快速度、高效益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公司作为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从技术、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全力保证该项目的需要。

为了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积极性,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以高速度、高质量、高服务的水平完成本工程建设。由项目经理对工程的施工速度、质量、安全等指标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并组织办事效率高、技术好、政治思想好的精兵强将参与现场管理和施工,建立现场管理网络体系。(见下表)

组织体系机构一览表



管理职能分工

(一)项目经理

1.全面负责本工程行政、生活、技术质量、安全、财务工作。

2.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各职能部的协调工作。

3.及时协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工作,并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4.全面发展经济承包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落实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

5.全面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劳动力指挥,调配和工资资金分配。

6.掌握操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提高职工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负责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8.定期分析成本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主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分配。

9.关心职工生活,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0.是工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责任人。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决定本工程的重大技术问题,是推行T、Q、C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2.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准则,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做好重要部位的图纸交底工作。

3.发动职工参加Q、C小组活动,抓好技术革新改进,促进技术进行。

4.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监控,主持质量检查、复查和自我检查。

5.编制季、月、旬生产计划及方案,并付诸实施。

(三)质检员

1.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组织编写符合本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3.提前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材料进入现场。

4.经常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5.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6.按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

(四)施工员

1.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组织所属领导班组生产、技术、学习、政治思想及经济核算等各项工作。

2.参与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措施,劳动力计划,机具计划、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和材料供应计划制订工作。

3.组织所属班组进行图纸、技术资料、方案各项施工措施的学习,进行质量交底、安全交底等工作。

(五)安全员

1.度负责本项目职工的人身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

2.参加编审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同各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3.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程及奖惩制度。

5.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合理使用,做到现场文明施工,经常检查脚手架、机电设备、用电线路等。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6.及时做好项目安全资料。

7.向项目经理定期汇报安全工作,并接受当地安全部门的监督指导。


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5.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装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7.施工车辆出入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