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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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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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装通〔2022〕3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 2022 年浙江省教育信 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2〕17 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课题负责人有开展相关研究的经验与成果。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教室)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5.相同内容已申报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认定性课题并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331日。

初审单位审核时间:2022年41-2日。

请课题负责人和初审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程序

专项课题和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1)。

五、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盖章后由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汇总上报课题办,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同时上报以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331日前上交苍南县教育局506室,联系人:何升润,联系电话:0577-64762023,电子文档提交至苍南智慧教育云平台评比系统

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将组织课题初审,择优推送至市课题办。

六、其他

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历年课题的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x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