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2-57121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2〕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四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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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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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规定,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炒米制作技艺”等8个项目为第十四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抓紧制定各项目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附件:第十四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十四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1

炒米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2

鸡胗丸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3

苍南传统鱼丸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4

酱油醋调料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5

九制黄精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6

苍南陶瓷烧制技艺

传统技艺

7

仁义堂中草药排石法

传统医药

8

艾灸疗法

传统医药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