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及E-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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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E-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E-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由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E-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331日——2022415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 修改背景

《苍南县铁路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11年批复实施,在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步伐有序推进。

随着县城北片区域的建设实施落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要求,需配置片区垃圾转运设施,为配套城市发展需求、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对垃圾转运站设施的选址进行研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论证规划修改范围:位于《苍南县铁路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内,共涉及4个地块,分别为B-03地块、D-05地块、E-06地块和E-08地块。

其中B-03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洽尾路,南至滨河绿带,西至东仓路,北至站南路,用地面积为42578平方米;

D-05地块四至范围:西至瑞和家园小区,北至站南路,东至上江路,南至滨河绿带,用地面积约为20703平方米;

E-06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E-12地块,南至滨河绿带,西至山东塘河,北至站南路,用地面积约为17996平方米。

E-08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南至规划E-12地块,西至规划E-06地块,北至站南路,用地面积约为2592平方米。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通过现场调查,本次规划修改B-03D-05E-06E-08地块现状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空闲地为主。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周边建设情况,B-03地块北侧为站南路与邮政物流点,西侧为东仓路,东侧为洽尾路,南侧为滨河绿道与盘古殿,其中邮政物流点、滨河绿道、洽尾路以东时代御园小区、站南路以南安置小区均为已建。

D-05地块北侧为站南路,西侧为区间路,紧邻瑞和家园,东侧为上江路,南侧为滨河绿道,其中瑞和家园、站南路以南安置小区、上江路以东安置小区、滨河绿道均为已建。

E-06地块北侧为站南路,西侧为山东塘河和110变电站,东侧为社会停车场和居住小区、南侧为滨河绿道,其中110变电站、站南路以南安置小区、滨水绿道均为已建。

E-08地块北侧为站南路,西侧为公园,东侧为城市支路,南侧为居住小区,其中站南路和城市支路均为已建。

三、原控规情况

原规划B-03地块(C/R商住用地),用地面积4.26公顷,容积率为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为不大于55米,绿地率为不小于32%。配套建设1处垃圾小压站,112班幼儿园以及地下停车。

原规划D-05地块(C/R商住用地),用地面积2.07公顷,容积率为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为不大于55米,绿地率为不小于32%。配套建设1处垃圾小压站,1个开闭所。

原规划E-06地块(G11公园),用地面积1.80公顷,绿地率为不小于70%。配套建设1处垃圾收集点,1座厕所。

原规划E-08地块(S31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用地面积0.26公顷,绿地率为不小于10%。配套建设1处社会停车场。

本次原控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强制性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性质

地块面积

(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容积率

绿地率

配套设施

B-03

C/R

4.26

30

55

2.8

32

垃圾小压站、地下停车场、12幼儿园

D-05

C/R

2.07

30

55

2.8

32

垃圾小压站、开闭所

E-06

G11

1.8

-

-

-

70

公厕、垃圾收集点

E-08

S31

0.26

-

-

-

10

社会停车场

 

四、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建设部146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修改)

7)《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2013年批复成果)

8)《苍南县铁路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1年批复成果)

9)其它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五、拟修改内容

(一)用地性质及地块界线修改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用地分类标准,对原规划用地性质进行更新。

本次规划修改将E-06E-08地块界线进行修改,修改后为E-06aE-06bE-06cE-06dE-08五个地块。

原规划E-0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G11),用地面积为17996㎡;E-08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用地面积为2592㎡。

修改后E-06a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17142㎡;E-06b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环卫用地(1309),用地面积为1751㎡;E-06c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366㎡;E-06d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488㎡;E-08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用地面积为841㎡。

(二)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D-05地块容积率由不大于2.8修改为不大于2.5,绿地率由不小于32%修改为不小于35%

本次规划修改将E-06b地块指标设置为: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绿地率为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2.2米。

本次规划修改E-06aE-06cE-06dE-08地块绿地率按行业标准执行,且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要求。

(三)道路交通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在E-06a地块设置区间道路,道路宽度6米。

(四)市政及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在E-06b地块设置地下式垃圾转运站1处,设计转运量为60t/d,取消B-03D-05地块内配置的垃圾小压站(各1处,共2处)。

本次规划修改在修改后的D-08地块配建车位16个;E-06a地块按照原规划配置标准,结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要求,设置地下车位40个。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更新停车配建标准。

原规划于E-06地块配置的1座公共厕所和1处垃圾收集点,设置于E-06a地块。

(五)四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前绿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7996平方米,修改后绿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7996平方米,绿线规模相较于原规划没有变化;修改前黄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592平方米,修改后黄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592平方米,黄线规模相较于原规划没有变化。

六、修改必要性

1)通过市政集约布局,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一方面,根据《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2013年批复成果),未来老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置将以中小型为主,新区可考虑布置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适当扩大转运站服务半径并建议配备机动车做基础收运工作,逐步减少微小型场站建设,集约化利用土地;另一方面,通过变电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的集中布局,在满足使用功能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复合利用综合配置,降低市政设施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品质。

2)对接相关新规范要求,优化完善规划导控体系

在原规划基础上,对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等规范标准,优化地块指标,完善规划导控体系。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苍南县铁路站前区控制胜详细规划修改》(2011)原控规B-03D-05E-06地块,经分析,本文认为本次规划修改是有必要的。

七、修改可行性

(一)用地性质及地块界线修改可行性

本次规划修改将公园和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并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更新。本次修改E-06E-08地块总用地面积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E-06E-08地块用地性质及地块界线修改是可行的。

(二)地块指标修改的可行性

1)开发强度调整可行性

根据《苍南县铁路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原规划D-05地块容积率为不大于2.8。根据日照分析,当D-05地块未建设时,西侧瑞和家园贴临D-05地块北侧第一栋建筑自身日照不满足大寒日累计大于3小时要求,本次论证规划修改需考虑不继续恶化该地块的日照。通过总平方案试排分析,当D-05地块容积率上限设置为2.8,日照无法满足要求。本次论证规划修改D-05地块开发强度调整为容积率不大于2.5

本次规划修改D-05地块的开发强度调整是可行的。

2)绿地率调整可行性

原规划D-05地块绿地率控制要求为不小于32%,原规划D-05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本次论证规划修改D-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第4.0.2条,苍南属于第Ⅲ建筑气候分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2~2.8时,建筑绿地率不得低于35%D-05地块绿地率控制要求调整为绿地率不小于35%

本次规划修改D-05地块的绿地率调整是可行的。

3)建筑密度调整可行性

原规划D-05地块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本次论证规划修改D-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可兼容商业用地,根据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第4.0.2条,苍南属于第Ⅲ建筑气候分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2~2.8时,建筑密度不得高于22%,但考虑底层商业设置弹性,建议D-05地块建筑密度上限设置为30%

本次规划修改D-05地块的建筑密度调整是可行的。

(三)道路交通修改的可行性

为保障110变电站与垃圾转运站的交通组织,本次规划修改在E-06a地块设置1条道路宽度为6m的区间道路。

本次规划修改道路交通修改是可行的。

(四)市政及配套设施调整可行性

1)市政设施调整可行性

根据《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要求,考虑垃圾收集的机械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城镇中心地区、人口较稠密的地区每3-4平方公里设置—座垃圾转运站,并提出老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置以中小型为主,规划建议以50-150/座标准布置垃圾转运站。新区可考虑布置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适当扩大转运站服务半径并建议配备机动车做基础收运工作。

苍南县铁路站前区为新区,结合《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要求垃圾小压站已不符合当下城市环卫设施需求,本次论证规划修改取消2处垃圾小压站,集中设置垃圾转运站。

本次规划修改通过对3处垃圾转运站选址方案的比选,经过综合考虑,E-06a地块结合现状110变电站集约设置,对周边影响相对较轻,且有利于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可做推荐方案。经测算,新建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为60.45/天。综上,论证规划修改后明确市政设施落位选址,符合《苍南县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的需求。

本次规划修改市政设施调整是可行的。

2)配套设施调整可行性

原规划于E-08地块配建社会停车位52个。本次规划修改在修改后的D-08地块配建社会停车位16个,E-06a地块配建车位40个,其中36个为社会停车位,修改后配建社会停车位共计52个,社会停车位规模较原规划没有变化。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更新停车配建标准。

原规划于E-06地块配置的1座公共厕所和1处垃圾收集点,设置于E-06a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配套设施调整是可行的。

(五)四线调整可行性

本次规划修改前绿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7996平方米,修改后绿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7996平方米,绿线规模相较于原规划没有变化;修改前黄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592平方米,修改后黄线控制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592平方米,黄线规模相较于原规划没有变化。

本次规划修改四线调整是可行的。

八、结论

 

本次论证规划修改围绕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E-06E-08地块展开,经研究,启动对苍南县铁路站前区B-03D-05E-06E-08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充分且必要,同时有助于协调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矛盾,同时有助于市政公用设施的优化、完善,综合效益较高。

九、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原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