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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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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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社区学院,各乡镇社区学校(分校):

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推进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的实施方案》(苍教发〔2019〕177号)要求,结合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2022年“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社区学校(分校),并与当地宣传办所辖的文化礼堂联系密切,各类资源整合良好:1.面向辖区新型职业农民、城乡居民、青少年、老年人等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2.开展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形成一定规模;3.在一定范围内至少具有1个有影响力的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的学习品牌;4.参评社区学校(分校),一般要求已获评市级示范(一级、二级)等级社区学校(分校)称号,如在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案例特别典型,可放宽条件,不作等级要求。

二、创评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由申报单位提出创评申请,经乡镇宣传办和学区审定后,由各学区上报县社教办。各学区申报共同体数量至少1个以上。

(二)创建程序

1.参照标准。共同体创建参照《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2.组织申报。各学区根据区域内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发动,并在当地宣传办指导下,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

(三)评审程序

县社教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单位和材料进行评审,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教育局综合评议后,确定2022年度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7个,并予以公示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文化礼堂是全县居民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开展终身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各校要对照标准,坚持以部门共识为基础、以资源共享为纽带,以品牌创建为目标,组织开展共同体创评工作,共同营造苍南人文化学习精神家园。

(二)请各学区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于4月29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308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E-mail: cnoyh@163.com。联系人:欧阳辉;联系电话:13958715225(教育网665225)。


附件:1.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评估指标体系

          2.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申报表

          3.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附件-苍教职函〔2022〕40号(关于开展2022年苍南县“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