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温政办〔2019〕61号)文件精神,对 2021 年底前新获得种猪场资质的,给予县(市、区)政府每场50万元的补助,种猪(场)补贴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兑现,市级财政按年度据实予以结算。苍南县威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级证书,现决定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办公室(电话:68702862)反馈。
附件:苍南县种猪场资质奖励资金情况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