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我县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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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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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振兴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2〕57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矿山井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关于促进我县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促进我县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59896014,邮箱:cnzjjjb@163.com)。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2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修订《关于促进我县矿山井巷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