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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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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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装通〔2022〕2

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深化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各校实施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真正把实验室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法人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掌握实情,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各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管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健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1: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实验室药品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使各类化学药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职责详细并落实到人,要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应急组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急能力,遇到相关突发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二)普及宣传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和实验的专兼职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对进入实验室前的学生(特别是新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把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引导师生提升安全意识和科学认知水平,规范安全操作,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提升防范自救能力。

(三)配备安全设施

根据中小学实验室的种类、功能和配备标准要求,中小学实验室除配备实验用仪器设备外,同时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的顺利进行。其中中学化学、生物实验室还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1)抽排风设备,如通风柜或抽排风系统;(2)消防灭火设备;(3)废液收集装置;(4)防盗设施;(5)消毒洁净设施;(6)眼睛冲洗设备;(7)安全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具(包括防护服、呼吸防护用品、护目镜、化学安全防护手套)等。

(四)严格危化品管理

严格落实双人检查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记账、双把锁的管理制度,建立台账,从制度和程序上保证危险药品安全妥善保存和取用。对入库存放的化学危险品要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间,要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渗漏、品质变化等应及时处理。

学校常见常用危化品种类详见附件2-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详见附件2-2

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详见附件2-3

(五)废物规范处置

学校要落实实验室废物监管的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健全实验室废物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废物管理台账,明晰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杜绝将实验室废物随意倒入下水管网或者抛弃、非法倾倒和填埋的现象,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各环节责任落到实处。

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

三、迅速行动,开展安全自查整改

各相关学校即日起将开展覆盖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针对实验室危化品的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登记、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治理。于2月28日前完成自查表(见附件4),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将自查表扫描件电子文档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报送系统直接上报。对在自查中呈现的问题,于3月1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联系人:张震、何升润,电话:64762023

四、强化督查,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已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学校,将按照各部门权限和职责分别提出问责追责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当年学校考核评价中相应项目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doc

附件2-1学校常见常用危化品种类.doc

附件2-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doc

附件2-3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doc

附件3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4苍南县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表.doc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