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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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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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各项涉林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拟下发《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已于12月20日-12月27日征求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将《通知》文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宝贵意见,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有关意见发至邮箱594232066@qq.com。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0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