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城建党组〔2022〕 号
关于陈剑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
结合灵溪镇党委意见,免去陈剑雄同志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土地利用科科长职务。
副科长周世村同志主持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土地利用科工作。
中共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党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