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6、30-2、3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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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630-23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630-23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114日——20221216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自《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批准实施以来,后历经多次修改,苍南县城中心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导下有序进行。

随着苍南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趋于强烈,积极打造一批个性化的生活场景载体,构建智慧、共享、便捷的未来社区,可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彰显苍南现代都市和文化魅力。苍南县编制了《温州苍南渎浦社区未来社区实施方案》(2022),打造渎浦未来社区,要求30-2地块落实人才住宅产品,优化社区人才资源配置环境;要求32-1-A地块落实未来邻里场景,将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到高效复合的社区服务设施。

随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颁布实施,居住区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同步更新;《浙江省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试行)(2020)对生活圈服务体系的构建,对于居住配套的社区服务要求升级。

同时,随着苍南县城市建设的开展,中心区整体建设环境已发生一定的改变,规划在道路交通优化、实际项目落地、用地功能混合和绿地总量平衡等方面需进行相应调整,使之更加适合具体实施建设情况和政策处理需要。

为了确保渎浦未来社区项目以及实际已落地项目的可操作性和用地指标科学合理性,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吸引投资,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城镇居住服务设施水平,强化中心城区的服务功能,使规划用地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的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社区人才资源配置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特此编制《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630-232-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分别为原控规26地块、30-2地块、32-1地块(包括32-1-A32-1-B地块),共4个地块。其中:

(一)区域位置

1)原控规26地块东侧为体育场路、南侧为同安路、西侧为24地块及春晖路、北侧为19-2地块及萧江塘河。原控规26地块(B1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65公顷。

2)原控规30-2地块东侧为在建锦绣路,西侧为渎浦路,北侧为30-1地块(已批在建祥和小区)及祥和路,南侧为渎浦小学及规划同安路。

原控规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27公顷。

3)原控规32-1地块东侧为渎浦小学及在建锦绣路,西侧为渎浦路,北侧为规划同安路,南侧为南洋河。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126地块:

原控规26地块现状为已批在建秀石大酒店,除北部渎浦村部分空间,大部分产权已收归国有,土地开发成熟度较高,总体地势较为平坦。

地块周边建设情况较为成熟。原控规26地块北侧为19-2地块(G1公园绿地);西侧为24地块(A2文化设施用地)和中心湖公园;东侧为28-1地块(070102/09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南侧为27-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西南侧为25-1地块(A2文化设施用地)和25地块(A4体育用地,已建苍南县体育中心)。

230-2地块:

原控规30-2地块内的现状用地主要为拆迁后空闲地与水域用地;现状建设主要为临时周转房和现状农居。总体地势较为平坦。

周边建设情况主要有西侧渎浦小区、渎浦中学,西南侧有世纪阳光幼儿园,南侧为渎浦小学等。原控规30-2地块北侧为30-1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已批在建祥和小区;西侧为28-5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是现状渎浦小区;东侧为31-1地块(070102/09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东南侧为30-3地块(080404幼儿园用地);南侧为32-2-A地块(080403中小学用地),是现状渎浦小学及小学扩建用地,32-1-A地块(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是社区邻里中心。

332-1地块:

原规划32-1地块,现状基本为少量农民房和闲置地,有一处宗祠,地势较为平坦。

本地块北侧为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30-3地块(080404幼儿园用地);东侧为32-2-A地块(080403中小学用地,渎浦小学);地块西侧为29-7地块(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世纪阳光幼儿园)、29-9地块(R21住宅用地,秀水锦园);南侧为东西向的南洋河。

三、原控规情况

1)原控规26地块(B1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65公顷,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40%,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为25%

2)原控规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27公顷,容积率为2.4,建筑密度为20%,建筑限高为54米,绿地率为35%

3)原控规32-1-A地块(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88公顷,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为45%,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为20%;原控规32-1-B地块(1401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45公顷,绿地率为70%

本次原控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说明: IMG_256 

 

 


四、修改内容

1)本次规划将原控规26地块(B1商业用地)划分为26-1地块(0901商业用地,兼容B3娱乐康体用地)、26-2地块(1401公园绿地),本次规划调整后26-1地块用地面积5.18公顷;26-2地块用地面积0.47公顷。划分后26地块总用地面积与原控规26地块总用地面积一致。

修改后26-1地块(0901商业用地,兼容B3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限高28.8:;修改后26-2地块(1401公园绿地),绿地率70%

本次规划将原控规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的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限高80米。

3)本次规划将原32-1-A地块(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向东南角扩建0.3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后32-1-A地块用地面积扩大到1.18公顷;32-1-B地块(1401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缩小到0.15公顷。调整后32-1地块总用地面积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后的32-1-A地块(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限高24米。

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说明: ~YBV_@36FJU@NU%YSSJ~2CW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S0280-98);

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7)《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9)《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

11)《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

12)《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

1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4)《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2008);

15)《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16)《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

17)《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18)(18)《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试行)(2021);

19)《浙江省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21);

20)《浙江省美丽城镇生活圈配置导则》(试行)(2020);

2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20);

2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23)《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24)《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25)《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

26)《温州苍南渎浦社区未来社区实施方案》(2022);

27)《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1);

28)《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529-11等地块修改》(2010);

29)《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2-1等五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1);

30)《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4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8);

31)《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7-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

32)《苍南县城中心区26地块规划条件论证》(2019);

33)《秀石总平面图》(2019);

34)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35)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36)其它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六、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26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

430-2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

532-1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

6、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1+区位图.jpg


02+规划范围图.jpg


03+26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jpg


04+30-2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jpg


05+32-1地块用地规划对比图.jpg


06+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