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4/2022-69323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大渔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10号)、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苍林发[2021]12号)和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苍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任务的通知》(苍林发[2021]15号)、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苍林发[2021]12号)、苍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苍财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大渔镇政府委托验收合格,现将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8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2年“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指标82万元(详见附件),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料由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存档备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合同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附件: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中标价 | 已拨资金 | 本次拨付金额 |
118.78 | 36.78 |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