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莒溪镇坳下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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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莒溪镇坳下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莒溪镇坳下村村庄规划》已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1123日——20221223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19年,苍南县对行政村进行规模优化调整,将原776个行政村、76个居民区、8个社区调整为427个行政村、84个社区、19个居民区。其中,366个涉调行政村合并为151个新村。

为实现村庄优化调整后能够融合、一体发展,并落实国土空间优化布局和集约节约用地等要求,按照苍南县委组织部要求,在151个新村中选择部分村庄率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莒溪镇坳下村,由原“坳下村、黄畲村”两个行政村合并而成,村域面积1504公顷。

三、目标定位

以莒溪镇优秀的生态本底为依托,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将坳下村打造成为“莒溪原生态休闲旅游村庄”。

规划重点发展以下功能:

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田园综合体;

原生态休闲旅游、特色乡村住区。

四、“三线”传导落实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对苍南县“三线”内容进行传导落实,在坳下村域范围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68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6.68公顷,保护对象为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

五、用地调整与优化

原坳下村结合村集体意见,保留现状宗教用地;将现状卫生、养老建筑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局部增加耕地和农村住宅用地;利用地质灾害点规划面向旅游的新业态服务用地。

原黄畲村结合村集体意见,保留现状规模较大、布局集中、有新建3层以上住宅的居民点;调整外围零星农林用地及农村宅基地:保留现状宗教用地,在原黄畲村村委对面规划农村新业态服务用地。

六、产业引导

原坳下村发展以漂流为特色的原生态休闲旅游。结合山谷河流,分别在上、中、下游规划三处农村新业态服务用地,用于建设漂流相关的服务设施。在村委至水库段,可在河流北侧结合山体林地建设滨水山林步道,在水库上游对现状建筑更新改造,建设旅游民宿。

原黄畲村发展以现代农业为特色的体验休闲旅游。在半山和黄畲自然村,引导村民下山移民,结合果园、利用农村宅基地发展田园综合体和养殖农业。

七、道路规划

受自然地形限制,坳下村内道路以保留现状、提升优化为主。碗天线(X510)重点提升道路宽度、优化路面材料:宽度逐步统一至6米,留出步行、慢行空间。路面由现状泥混材质更新为沥青材质。保障未来旅游车辆的顺利进出。

坳下自然村至黄畲自然村之间村道重点对局部路段进行线形优化,减少连续急弯,增加警示标识,提高通行安全性。

在坳下自然村规划三处停车点。其中两处位于村委附近,为块状临时用地,另一处位于河流和道路之间,结合碗天线建设河道护坡,实现单侧停车功能。

八、居民点规划

原坳下村结合直坑、坳下自然村规划两处集中居民点。直坑自然村增建少量住宅,坳下自然村拆除重建,外围自然村逐步腾退、复垦。

原黄畲村保留半山、上吨、下吨、黄畲自然村相对集中居民点,外围逐步腾退、复垦。半山、黄畲宅基地在时机成熟时可转为现代农业综合体或旅游服务用地。

九、附图

1、区位图

2、“三调”现状图

3、“三线”传导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5、居民点建设控制引导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