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61/2022-7004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矾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2-1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各办(中心)、社区(片区)、村居和镇属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配齐建强基层体育工作队伍,打通体育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更高水平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推进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实施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由属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各地结合实际,指导辖区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完善,高质量推进基层体育委员机制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基层体育治理力量薄弱问题,从队伍建设、工作职责、组织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基层体育服务支撑弱、参与低、组织难等问题。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底前,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建立矾山镇、村居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基层体育委员组织构架
矾山镇设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站(以下简称分站),分站设站长、副站长,站长由矾山镇分管体育的领导担任,副站长可由矾山镇文化站负责人、体育总会分会骨干等优秀体育工作者兼任。每个行政村居设立基层体育委员,人员实行选聘制,优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居干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骨干、体育教师、健康生活指导员等组织能力、群众基础较好的人员,通过村民(居民)委员会推荐,个人志愿报名等形式,经分站审核后报总站批准聘用。
(二)明确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构职能
分站接受矾山镇党委政府和总站的领导,做好辖区内基层体育委员管理、赛事活动组织、场地设施建设等体育服务工作,遴选并上报村居体育需求,组织基层体育委员领办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基层体育委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明确基层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基层体育委员,主要是指协助村民(居民)委员会,参与 基层体育治理,组织体育公共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村居实施的相对专一的体育社会工作者。 基层体育委员按照总站和分站对体育工作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村居年度体育需求,协助开展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维护,组织体育社会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力量,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体育公共服务,推动基层全民健身治理,助力现代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
四、组织机构
分站站长:林伟
分站副站长:方奔
体育委员:欧阳秀妃(福德湾居) 苏 英(内街居)
朱玲琼(王家洞居) 卢青松(大埔头居)
方清清(龙舌头居) 陈妙远(南下村居)
胡小玲(新街居) 卢松秋(水尾居)
廖静芳(南垟居) 曾瑞府(嘉祥村)
郑祥甜(杨子山村) 唐 红(顶村村)
卢孔山(三合新村) 陈祝芬(南下村)
张书任(古路下村) 郑爱珍(宜矾村)
曾焕将(内山村) 叶月霞(埔坪村)
苏为城(甘岐村) 周式钊(拱桥内村)
钟政回(中岙村) 林光育(昌禅村)
林法鹏(高丰村) 蔡祖永(三条溪村)
矾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