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劳动与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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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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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1〕30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13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中小学各学段外出劳动与研学实践一般安排在小学三到六年级和初、高中一、二年级。

二、活动组织

1.各中小学要把劳动与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把研学活动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春(秋)游、军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 1 至 2 次外出劳动与研学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劳动与研学活动时间为:小学 3-4 天,初中 4-6 天,高中 6-8天。各中小学要建立“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工作机制并做好相关的疫情工作要求,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协同学校共同组织完成学生劳动与研学实践活动。

2.各参训学校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实行基地(营地)与学校互相配合的管理方式。各参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应至少配备1名校级干部领队,每班至少配1名老师,有条件学校要配备校医随行。活动当天,各班带队老师需全程陪同学生活动,同时配合基地(营地)老师进行午餐、午休等日常行为管理。

3.各参训学校在参加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活动安全教育,着重进行正确使用实践工具、严格遵守实践安全规程宣讲,确保活动安全。

4.下载《告家长书》分发到各学生家长,做好安全等教育,并保存好家长的回执。

三、活动内容

1. 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山海分基地“研学旅行”系列(地址:赤溪镇信智社区信智村,原信智中心学校校址)

山地拓展、真人CS、渔网编织、贝壳艺术、沙滩拉练、星空露营、炊事体验、篝火晚会、海防文化展、渔业捕捞及养殖文化展等系列活动。

2. 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进校园助力‘双减’”活动课程流动科技馆、航模制作与发射、机器人拼搭、全景VR体验、非遗项目等活动课程。

3. 社会类基地活动课程(略):温州矾矿文化基地、苍南县钱通印象研学旅行基地、矾山达记肉燕研学基地、华玉山海生态教育研学营地、苍南县历史文化(苍南县博物馆)研学营地、苍南五岱山红色研学基地、苍南书城研学基地。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原则

苍南县各义务教育学校都要组织相应年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二)报名须知

1.报名学校填写附件2《参加实践活动联系表》,请提前一至两周与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实训处或相关社会类基地对接。并务必在活动当天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实训处或相关社会类基地。

2.本学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底。

(三)联系办法

1. 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实训处李老师13506621100。

具体的活动时间、课程安排,请登录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公众号查看。

2. 温州矾矿文化基地:矾山镇繁荣路85号,朱杨良15868567801;苍南县钱通印象研学旅行基地:钱库镇后谢村,李圣銮13868498088;矾山达记肉燕研学基地:矾山镇朝阳路118-121号,林上达13958703800华玉山海生态教育研学营地:桥墩镇玉苍山天湖接待区,郑乃进13506611501;

苍南县历史文化(苍南县博物馆)研学营地:灵溪镇车站大道563-583号,卢亚妮0577-68702898;苍南五岱山红色研学基地: 桥墩镇五凤片区南山头村,潘孝省13736303432;苍南书城研学基地: 灵溪镇台商小镇三楼,李冰0577-68881272。

苍南苍红茶文化研学营地:苍南县桥墩镇八亩后村168号,谢秀婷13353328986。

(四)学生接送

学生接送由各参训学校负责安排。各参训学校学生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1〕23号)文件和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苍教学〔2012〕6号)文件精神,安排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接送,并且与承运方签订交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等事宜。

(五)组织管理

1.各参训学校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实行基地(营地)与学校互相配合的管理方式。各参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应至少配备1名校级干部领队,每班至少配1名老师,有条件学校要配备校医随行。活动当天,各班带队老师需全程陪同学生活动,同时配合基地(营地)老师进行午餐、午休等日常行为管理。

2.接待人数: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山海分基地每期接待120人以内。

3.其他基地(营地)接待数由该基地(营地)自行决定。

4.各参训学校在参加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活动安全教育,着重进行正确使用实践工具、严格遵守实践安全规程宣讲,确保活动安全。

5.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微信公众号公布活动课程表。

6.参加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课程活动的学校请到微信公众号下载《告家长书》分发到各学生,做好安全等教育,并保存好家长的回执。

(六)收费办法

1.在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本部和山海基地参加活动的学生,免收实践指导费、材料成本费用和餐费,往返交通费由学生承担;参训学校教师午餐费自付。其他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收费办法另行规定。

2.各参训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

(七)其他

未明事宜请登录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公众号查询或联系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实训处李老师13506621100。

苍南县学生实践学校公众号:



(八)学校参训安排表(略)


附件:1.《告家长书》

          2.《参加实践活动联系表》

          3.《“流动基地”活动报名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