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苍南县社会考生报名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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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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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浙江省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苍南县社会考生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2211月1日9:0011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211月139:0011月16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3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考选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规定,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5.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6.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考、选考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考生相关事项

1.省外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三)回户籍地报考:①加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学籍证明;②省级考试院出具学考成绩证明(纸质版与电子版均可);③考生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审核后可直接报考浙江省学考成绩合格等级的相应选考科目。

2.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接收报考对象:往届生;省外普通高中苍南户籍在校生;社会人员(选考报名须符合高考报考条件)。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8752628

2023年高考选考考生群(钉钉群在线咨询): 5290007928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2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