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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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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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刘荣西(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59896012。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5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