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7/2022-5405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市监发〔202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复审,拟废止县地方标准规范《生猪养殖管理规范》(DB330327/T 29-2018),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至1月13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反映,联系电话:0577-59871095。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