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位于苍南县灵溪镇茂兴巷32号国有资产续租给王柳叶使用。现根据《苍南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地址) | 承租人 | 租金 | 租赁期限 |
苍南县灵溪镇茂兴巷32号 | 王柳叶 | 10500元 |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值经委托评估或市场询价确定。
三、租金先付后用,资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反映。
业务联系电话:0577-59867727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77-59867837
特此公示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