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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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位于苍南县灵溪镇茂兴巷30号店面国有资产续租给林东使用。现根据《苍南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地址)

承租人

租金

租赁期限

苍南县灵溪镇茂兴巷30号店面

林东

10500

202211日至20221231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值经委托评估或市场询价确定。

三、租金先付后用,资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反映。

业务联系电话:0577-59867727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77-59867837

特此公示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