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牧场项目奖励资金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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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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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文件精神,2021年8月12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苍南县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苍农〔2021〕116号)。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及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决定,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站现场踏勘审核、专家评审,共有7家项目单位通过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美丽生态牧场”专家组验收。根据申报文件补助办法: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合格、考核评分达到80分方可享受补助政策,每个牧场补助10万元,得分超出80分,以每超1分再给予2000元奖励标准进行补助,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发放,新增建设内容需高于补助金额,决定给予苍南县威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等7家养殖场奖励资金79.8万元(详见附表1),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办公室(电话:68818305)反映。

附表1:2021年苍南县美丽生态牧场奖励名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