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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2-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交〔2022〕2号

关于加强苍南县交通运输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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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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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交〔2022〕2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40天。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强,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温州市交通运输领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春运作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年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发挥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提早部署落实春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春运摸底调查。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分析2022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组织人员开展春运情况调查,科学研判旅客出行需求,特别是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要提前做好春运公路畅通、旅客运量、流向、流时等情况调查和分析预测,认真总结客流变化规律,完善运输组织。

(二)优化春运运输服务。

1.切实做好旅客运输组织。一是加强春运客流趋势特点研判分析,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客运枢纽场站、公园、商超、景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积极发展机动灵活、小批量的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举措。优化售票组织,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积极关爱帮扶重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便捷老年人出行。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用品。积极开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有效提高旅客进站、疏运效率。

2.强化重点旅客服务保障。指导督促客运枢纽站场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服务标准,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温州防疫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优惠政策,针对务工、学生等客流人群,积极开展上门售票、大巴专线运行等服务。

3.兼顾客货运输服务。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保障煤炭、石油、粮食和节日商品等物资运输。以人民满意为中心,继续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4.精心组织春运宣传。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讲好春运感人故事、制作春运文化精品;加强春运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春运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好春运安全保障。

1.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查立改。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紧盯客运枢纽场站(码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农村渡口渡船、交通从业人员等重点领域,立即组织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罗列风险清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抓好隐患整改。

2.强化安全应急准备。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滞留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预案,统筹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应急运输组织等工作,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监督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限行规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3.全力确保安全稳定。深入排查交通运输大货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稳定风险,强化对交通运输新兴业态监管,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稳定。

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提前梳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协同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推动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

(四)抓好春运疫情防控。

各单位要根据各时段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公运中心、执法队要督促做好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和冷链运输车及客运站人流密集场所等部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和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交通运输场站和运输工具疫情防控。一是要根据风险地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客运班线和实载要求,督促指导客运经营企业及时增加进站、安检通道,引导旅客采用线上办理方式,有效减少排队购票、进站、安检人数,避免人员聚集。二是要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车站、码头、轨道等交通站点,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落实好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一米线”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三是要完善发热乘客移交工作机制,继续强化落实体温异常人员临时安置(接驳)点设置和专车运输工作,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要按规定在车厢(客舱)设置隔离区。

2.加强冷链运输车疫情防控。组织深入开展全县冷链运输企业及车辆排查和防控,加大对不落实规定要求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县物防办落实冷链运输卡口防控,从严执行春运疫情防控标准,规范货物装卸、转运、拆解、消杀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海关通关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3.强化交通在建工程领域防控管理。各交通工程在建项目单位要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加强假期返乡(岗)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鼓励和引导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将省外员工留在当地过年,减少因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措施,做好施工区域和个人卫生防护。

4.开展疫情防控大督查。各单位在春运开始前要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漏洞,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整改。

5.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根据突发疫情不同规模等级,以及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按照《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周密安排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加强人员保障和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五)抓好春运工作落实到位。

1.建立指挥体系,开展暗访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处室,加强春运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春运运输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春运开始后,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科学安排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完善春运工作联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报送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有关信息。

3.深入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做好春运一线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加强关心关怀,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各级春运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联动,制定专人负责联络,并与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请各单位于1月16日下班前将春运工作负责人、联络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春运办,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19883273507(浙政钉同号)。

1.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值守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掌握春运动态。当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处置。各单位值班表与值班电话要在1月14日下班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局春运办。

2.春运期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报送《202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和公路畅通情况,县港航管理中心负责报送《2022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请各单位从1月17日开始,在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天统计数据电子版报送局春运办(1月17日报送1月16日数据)。

3.请局属各单位及时对2022年春运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月23日前将今年春运的工作总结通过浙政钉报送局春运办。


附件:1.2022年苍南县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2022年苍南县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

2022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道路

总客车数:

其中:包车数量:

加班车数量:

加班车次: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同期比(%)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亡:

停班情况

公路通畅情况

重要工作

注:1.此表每日上午9时前,报送市春运办。

2.同期比是指比2021年农历同期。



附件2

2022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水路

船舶数:

客位数: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同期比(%)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亡:

停班停航情况

水路通畅情况

重要工作

注:1.此表每日上午9时前,报送市春运办。

2.同期比是指比2021年农历同期。



附表 3

 

 2022 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

 

 

分类

工作措施

类别

 

I 类

疫情零星散发

 

II 类

局部聚集性疫情

 

III 类

较大规模疫情暴发

 

 

 

 

 

 

 

 

 

 

运输组织

1. 省际交通。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

(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在进站环节(乘坐国内客运航班须在登机前),查验旅客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规定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

2. 省内交通。

(1)城际出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

布。

1.省际交通。

(1)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或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应视情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

(2)省级人民政府视情协调铁路部门,铁路客运站车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3)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后,省级人民政府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4)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旗)人员严格限制

1.省际交通。

(1)疫情发生地所在县或设区的市,应当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

(2)省级人民政府视情协调铁路部门,铁路客运站车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3)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 省级人民政府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2.省内交通。

——城际出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

行要求由各地根据


 

 

分类

工作措施

类别

 

 

I 类

疫情零星散发

 

 

II 类

局部聚集性疫情

 

 

III 类

较大规模疫情暴发

 

 

 

 

 

 

 

 

 

 

 

 

 

 

运输组织

(2)城市交通。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公交服务,并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施甩站运行。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顺风车服务。

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 须在进站环节(乘坐国内客运航班须在登机前),查验旅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规定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

2.省内交通。

——城际出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城市交通。 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公交服务,并对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线路实施甩站运行,或视情停运。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跨城出租汽车(包括

网约车)、顺风车服

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城市交通。 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可根据需要暂停城市交通客运服务。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分类

工作措施

类别

 

 

I 类

疫情零星散发

 

 

II 类

局部聚集性疫情

 

 

III 类

较大规模疫情暴发



务。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

保障。


 

 

 

 

 

 

安全应急

 

1. 组织开展部际春运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制定印发检查指南,指导各省

(区、市)进行自查。

2.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地方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和应急演练。

1. 制定印发检查指南,指导各省(区、市)进行自查(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区除外)。

2. 指导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地及时启动预案,协调解决跨区域应急处置人员物资保障运输问题。

 

1. 制定印发检查指南,指导各省(区、市)进行自查(出现疫情暴发的省份除外)。

2. 指导疫情暴发省份及时启动预案, 协调解决跨区域应急处置人员物资保障运输问题。

 

 

 

 

 

 

 

运输服务

1. 积极推广电子客票、联网售票服务, 及时增加进站通道、安检通道。

2. 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特别是夜间综合运输服务衔接。

3. 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和疫情防控。

4. 积极关爱帮扶重

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为老年

在 I 类情况工作措施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或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应当严格按规定设置卫生检疫站。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 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疫苗等防

疫物资,煤炭、天

在 I 类情况工作措施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疫情发生地所在县或设区的市,应当严格按规定设置卫生检疫站。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 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疫苗等防疫物资,煤炭、天

然气等能源物资,


 

 

分类

工作措施

类别

 

 

I 类

疫情零星散发

 

 

II 类

局部聚集性疫情

 

 

III 类

较大规模疫情暴发


人提供代查代办服务。

5.确保公路交通网络通畅。

然气等能源物资, 以及粮食、蔬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优先便捷通行。

以及粮食、蔬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优先便捷通行。

 

 

 

 

客流研判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春运工作专班共享数据,开展春运客流大数据监测分析,分期形成客流趋势预测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同 I 类情况。

 

 

 

 

不开展。

 

 

协同机制

 

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春运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共享信息, 按日开展调度。

 

在 I 类情况工作措施基础上,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度。

 

在 I 类情况工作措施基础上,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调度。

 

 

 

 

宣传引导

1. 宣传各地引导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的措施和做法。

2. 及时发布客流预测信息、景区预约信息和实际客流信

息。

 

 

在 I 类情况宣传引导措施基础上,重点宣传引导公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在 I 类情况宣传引导措施基础上,引导公众减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