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2-55273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02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预算安排,经研究决定下达2022年第一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330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614万元,省级补助13688万元。该专项资金列县财政2022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
此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全程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其中中央补助9614万元列入“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补助13688万元列入“09其他”,此标识全程贯穿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各环节。
苍南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