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21日拟对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渔业码头扩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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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121日拟对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渔业码头扩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渔业码头扩建工程

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原后槽村)

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扩建500t   级渔码头泊位1 个,年设计吞吐量为鱼类及渔需物资2   t;建

设相应的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2022年1月21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1月19日受理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渔业码头扩建工程环评文件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运营期废气、固废、废水  

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合理的施工天气进行施工,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作业,防止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沙入海,应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桩基施工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应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防止噪声对海洋生物产生影响。临时施工设施拆除时,应注意避免对潮间带的扰动,避免对潮间带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二次破坏。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附近山林灌溉。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不得排海。尽量减少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对必要的露天堆场加盖篷布,裸露场地应定期洒水;对临时施工场地和钻渣堆场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除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船舶和车辆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回收或环卫部门处置;开挖土方倾倒至弃土区。

运营期:集中收集后的渔业垃圾,每次打扫结束后,由环卫部门即时清运,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禁止在港区内直接排放。到港船舶产生的机舱含油废水应由船舶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无油水分离设备的船舶,应将含油废水交由废油接收船回收,严禁在港区内排放机舱含油废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山林灌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