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站镇建成区范围内新增14处人行道违法停车、违法占道等行为抓拍点位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1-24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体:[ ]

为规范和加强人行道违法停车、违法占道等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特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人行道违停、违法占道抓拍系统),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违法占道等行为进行非现场采集、取证。

现就本次新增的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功能作用等全面系统地向社会公布,新增的固定式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2月7日0时起正式启用。在以下区域存在人行道违法停车、违法占道等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非现场采集、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一)测试时间:2022年1月23日至2月6日;

(二)实施时间:2022年2月7日0时起。

二、实施范围:

根据《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全县建成区范围内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第1号)》要求,将纳入人行道违停严管示范道路进行调整。

微信图片_20220124091250.png

三、新增的固定式路面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实现功能

微信图片_20220124091247.png


四、其他事项

(一)测试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站镇人民政府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等违章行为以宣传教育和温馨提示为主,不予行政处罚。

(二)所有车辆都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严禁在未设临时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以下地点设置服务窗口,提供车辆人行道违停案件的处理。

微信图片_20220124091242.png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