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16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3.1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670.8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503.1万元。该专项资金列县级财政2021年“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指标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基本医疗”账户。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