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苍南县“瓯越鲜风”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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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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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温州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场创建工作通知》(温农发〔2021〕13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市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苍政办〔2021〕15号)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苍南县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21年苍南县“瓯越鲜风”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苍农〔2021〕92号)、《关于对2021年苍南县“瓯越鲜风”建设项目(第二批)进行专家验收评审的通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材料审查、专家评分等程序,同意苍南县沿浦湾家庭农场等7家单位通过项目验收,结合第三方审价报告,现将2021年苍南县“瓯越鲜风”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一周内(1月17日-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电话:0577-68683705。

附件:2021年苍南县“瓯越鲜风”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公示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7日